
在我們近期為多家企業提供的“進口貿易方式合規診斷”中,一個反復出現的問題令人深思:為什么同樣是進口食藥物質相關產品,有人駛入快車道,有人卻被攔在紅燈區?
2026年6月5日,洋浦海關的報關系統里,一批40余噸來自加拿大的西洋參以“食品用途”順利完成申報,成為海南口岸首單基于食藥物質分類監管政策落地的進口業務。進口企業海南參和方記健康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感慨:“進口手續精簡了,運營和時間成本降低了,企業可以靈活調配貨源、快速對接市場需求。”
幾乎同一時期,寧波保稅區海關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將杭州盛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走私行為公之于眾:2022年5月至2025年3月期間,該公司將采購自境外的膳食補充劑等保健品以網購保稅進口方式申報,通過改低商品單價、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和購買額度下單,將應當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的貨物通過跨境電商方式走私進口,共計15274件。
經海關計核,走私貨物計稅價格共計235.34萬元,應繳稅款84.77萬元,偷逃稅款42.30萬元。因走私貨物已在境內銷售無法沒收,海關依法追繳等值價款235.34萬元。
同一部海關法,同一時期,兩種截然不同的命運。
這兩個案例正是我們團隊在為客戶做“進口貿易方式合規性評估”時最常引用的對比樣本。 它們清晰地標定了一條分界線:在規則內奔跑,綠波暢行;在規則外試探,紅燈長明。
01便利化的“綠波帶”:40噸西洋參如何“免證通關”
要理解海南首單的分量,先要看清藥食同源進口的“老路”有多難走。
在237號公告實施前,西洋參因被列入《中國藥典》,進口時一律按藥品監管,企業必須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該單據實行“一批一證”制,企業須先取得藥品經營資質,走完漫長的審批流程。對于食品企業、保健品企業而言,這幾乎是不可逾越的壁壘。
2025年12月3日,海關總署等四部門聯合發布237號公告,對30種進口食藥物質試點實施分類管理——企業如實申報非藥用用途的,免于提交《進口藥品通關單》。
海南這40余噸西洋參的順利通關,正是這條新政在自貿港的首次實體落地。洋浦海關主動摸排政策適用企業,對接企業進行“一對一”指導,提供提前申報、生鮮食品優先查驗等便利化措施。

如果把藥食同源進口比作一個城市交通系統,237號公告就是一條新建的“綠波帶”——企業只要走在這條暢通的快速道路上,前期的審批成本將大大降低,貨物入境的效率顯著提升。
但這條“綠波帶”有一個前提:你必須合規。
在我們協助客戶申請“非藥用用途”便利通道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最大的“卡殼”往往不是貨源問題,而是企業無法提供一套邏輯自洽的“用途證明鏈”。 為此,我們專門設計了“用途合規預審清單”,包含采購合同中的用途條款、內部倉儲的物理隔離方案、下游客戶的使用承諾函等12項關鍵文件。當這些文件形成閉環時,海關系統才會真正亮起綠燈。
02走私的“紅燈區”:15274件保健品如何被“全額追繳”
正當海南的企業享受新政紅利時,寧波保稅區的海關稽查人員正在從一張模糊的跨境保健品快遞單入手,逐步揭開一起持續近三年的走私鏈條。
杭州盛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操作手法堪稱“教科書級”的違規樣本:偽報貿易方式、低報價格、冒用個人消費額度刷單。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其明確的政策邊界——單次交易限值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且商品僅限于消費者個人自用。將商業貨物通過跨境電商渠道“化整為零”進口,本質上是在利用政策優惠逃避一般貿易項下的關稅和監管。
海關將此案定性為《海關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及《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二項所列之走私行為,而非普通的“申報不實”。這兩個定性之間,隔著一條清晰的紅線——主觀故意。
更值得關注的是處罰的力度:走私貨物已在境內銷售無法沒收,海關依法追繳等值價款235.34萬元。這意味著,企業不僅沒賺到錢,反而要吐出全部銷售收入。
根據我們建立的“藥食同源進口合規風險案例庫”,近三年來因偽報貿易方式、利用跨境電商渠道逃避監管的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涉案金額從數十萬到數千萬不等。 這些案例的共性在于:企業并非不知道規則,而是在規則與利益之間選擇了賭一把。
03兩張報關單之間的那條線
將兩個案例并置,一個尖銳的問題浮現出來:為什么同樣是進口“食藥物質”相關產品,有人享受“免證”紅利,有人卻要承擔“追繳”代價?
答案不在于貨物本身,而在于貿易方式的選擇與貨物的商業屬性是否匹配。
海南的西洋參走的是一般貿易通道,申報的是“食品用途”,享受的是237號公告明確賦予的便利化政策。整個流程公開、透明、可追溯。
寧波的膳食補充劑走的卻是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通道,但貨物的真實用途是商業銷售而非個人自用。為了把商業貨物塞進為個人消費者設計的政策通道,企業不得不偽造訂單、冒用身份、壓低價格。
這兩條路徑的本質區別在于:前者在規則之內尋求效率,后者在規則之外尋找漏洞。
這正是便利化時代的核心邏輯——監管正在從“查貨”轉向“查數據”。貨物的物理屬性不變,但圍繞貨物生成的數據鏈條,正在成為決定其“法律身份”的核心依據。
正如高速公路的ETC通道與應急車道——ETC通道為合規車輛提供快速通行,應急車道則為違規者設置了高額罰款。藥食同源進口的“雙軌時代”,同樣在獎勵守信者的同時,精準懲罰每一次“抄近道”。
這正是“源同食藥”團隊的核心能力之一——我們不僅幫助客戶解讀政策,更通過“貿易方式合規評估”幫客戶鎖定每一個貨物品類、每一種商業模式的“最優合法路徑”。 當客戶問“我這個產品應該走一般貿易還是跨境電商”時,我們不會給模糊的“都可以”,而是出具一份包含“法律定性、成本測算、風險等級”三要素的《貿易方式合規建議書》。
04數據化的“電子眼”:為什么“鉆空子”越來越難

寧波案還有一個值得深思的細節:海關是如何發現這起持續近三年的走私行為的?
答案是數據。海關稽查人員從一張地址模糊的跨境保健品快遞單入手,結合電商平臺銷售數據和資金往來情況進行綜合研判,最終鎖定了企業實際發貨的倉庫。
這揭示了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海關監管正在從“人治”走向“數治” 。
單一窗口的數據互通、跨境電商平臺的數據接入、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的全面聯網——這些技術手段正在織就一張覆蓋進口全鏈條的數據網絡。任何單一環節的單證瑕疵、任何貿易方式與商業實質的不匹配,都更容易被系統識別和標記。
在胖大海案中,海關總署向越南工貿部發函查證原產地證真偽。在未來,這種人工函證將逐步被系統自動比對取代。紙面上的“一張證”,越來越難以承受真實貿易數據的系統性校驗。
在我們為客戶設計的“合規能力進化路線圖”中,我們將這一轉型分解為三個階段:
階段一,建立單證預審機制,攔截70%的形式風險;
階段二,搭建內部合規流程,實現“貿易方式與商業實質”的自我匹配審查;
階段三,接入數字化合規管理系統,讓每一票貨物的“法律身份”可審計、可追溯、可展示。
目前,已有數家客戶完成了階段三的部署,其通關效率與信用評級均處于行業前列。
05合規即紅利,違規即代價
便利化時代最大的陷阱,是讓人誤以為“規則放松了”。
恰恰相反。237號公告的核心邏輯是:用“便利化”置換“合規責任” 。企業獲得免證通關的便利,但同時承擔了“如實申報、用途真實、單證合規”的法律義務。一旦這個義務被違反,處罰的力度絲毫不亞于——甚至重于——舊體制下的違規成本。
海南的40噸西洋參,驗證了“綠波帶”的通暢。寧波的15274件保健品,則用235萬元的代價證明:“電子眼”之下,任何僥幸都是昂貴的通行稅。
便利化時代不是“法外之地”,而是“規則更清晰、執法更精準”的時代。那些將政策紅利視為“鉆空子機會”的企業,終將在數據化的監管網絡面前付出昂貴代價;而那些主動擁抱合規、用規則武裝自己的企業,則將在“綠波帶”上越走越順。
區別只在于:你是選擇在規則內奔跑,還是在規則外試探。
前者通往的是海南的“免證通關”,后者通往的是寧波的“全額追繳”。同一部法律,兩種命運。選擇權,在你自己手里。
這正是“源同食藥”團隊每天在做的事情。我們不替代您做貿易,我們為您提供的是:一張清晰的“貿易方式合規導航圖”,一套可落地的“合規能力進化方案”,以及一支能幫您在“綠波帶”上持續加速的專業護航團隊。
文末福利:您的企業處于“綠波帶”還是“紅燈區”?
我們整理了一份《藥食同源進口“貿易方式合規”自測清單》,涵蓋:
一般貿易、跨境電商、個人物品等不同進口通道的法律定性對比表
“偽報貿易方式”的5種典型風險信號及自查要點
企業“合規能力進化”三階段自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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